環境許可:公司取得、維護并更新了必要的環境許可證、批文,并遵守環境許可或批文的相關要求。遵守適用的許可和法規中關于環保報告的要求(例如排放監測)。
預防污染和節約資源:采取措施從源頭上降低或消除污染物的排放、釋放以及廢棄物的產生,例如增加污染控制設備,改進生產、維護和設施流程,或采取其他措施。采取措施有節制地使用自然資源,包括水、化石燃料、礦產和原始森林木材,例如改進生產、維護和設備工藝,使用替代性材料,重復利用、保護資源、回收利用的策略和其他方法。
有害物質:識別、標記和管理會對人類或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及其他材料,確保其得到安全處理、移動、儲存、使用、回收或再利用和處置。
固體廢棄物:運用系統方法識別、管理和減少包括一般廢棄物和危險廢棄物的固體廢棄物,并且對其進行負責地處置或回收。
廢氣排放:運營活動中產生的揮發性有機化學物質、噴霧、腐蝕性物質、懸浮粒子、破壞臭氧層的化學物質及燃燒副產品,排放前會按要求進行分類、常規監測、控制和處理。對廢氣排放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常規監控。
限用物質:公司遵循有關在產品中以及制造過程中禁用或限用某些特定物質(包括回收和處置標志)的相關法律、法規和客戶要求。
水資源管理:公司實施水資源管理計劃,以記錄、分類和監測水資源及其使用和排放情況;尋求保護水資源以及控制污染渠道。所有廢水在排放或處置前,需按要求對其進行分類、監測、控制和處理。對廢水處理和控制系統的運行狀況進行常規監控,以確保最佳性能和合規性。
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:公司制定溫室氣體減排計劃,跟蹤和記錄能源消耗以及所有相關的1類和2類溫室氣體的排放情況,探索開發方法以提高能源效率,并最大程度地減少能源消耗和溫室氣體排放。